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02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秦开管委办〔2008〕54号       索引号145/2008-125643

机关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因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现将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主 任:徐 贺 工委副书记

副主任:张桂芬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委 员:李永春 工会联合会主席

张菊丽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安志山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副主任

庞爱民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大波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大波同志兼任,赵文成同志担任副主任。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开发区管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