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送进门 普法新风润民心

发布时间:2008-12-22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会议讲话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221/2008-144456

    “离婚后彩礼钱能否返还?”“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条件?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什么材料?”11月6日上午,在十里铺乡张各庄三个村,由县司法局全体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公证员、律师组成的普法小分队刚进村里,村民们就争相上前提出了自己的各种疑难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闹了纠纷,遇到事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已成为农民群众的共识。但是,由于对法律知识学习不够,具体的法律程序不了解等原因,农民群众在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时又经常感到束手无策。为广泛普及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农民群众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结合“树、创、促”主题实践活动,确保教育活动不走过场,全面践行司法为民的要求,该县司法局全体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律师、公证员组成由“咨询组”和“服务组”构成的普法小分队,深入十里铺乡张各庄三个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制作了宣传展牌6块,现场发放《法律援助条例》、《律师业务范围》、《公证问题解答》、《百姓涉法问题解答》等10种宣传材料800份。普法小分队工作人员与农民群众面对面、零距离的接触,就百姓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详细解答了群众咨询,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活动期间,农民普遍反映:不花钱就能拿到普法宣传材料,不出村就能学到法律知识,这样的活动我们太需要了??????

    这次普法宣传活动,只是该县司法局全面开展“树、创、促”主题实践活动和“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一个序幕,也是“法律进百村、入千户、为群众解难答疑”活动的深化和继续。还将有计划的深入全县矛盾纠纷突出的村开展宣传教育,通过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接触,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的家,努力把全县的普法工作再推上一个新台阶,确保“树、创、促”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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