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2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58/2018-094348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市公共服务中心组织市政府各部门梳理上报了2018年第一批市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经市政府审核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狠抓落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的具体要求,是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点、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重要举措。市政府各部门要大力推进减材料、减环节改革,进一步优化流程,确保公布的事项在材料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最多跑一次”。
二、及时公布。市政府各部门要在本通知下发后10日内,在河北省政务服务网上,修订事项的到现场次数、办理结果领取方式、办理流程等,并明确标注“最多跑一次”;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办公场所,公布本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及其办事指南和申报材料。
三、深入推进。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推进“最多跑一次”向基层延伸,按照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推动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全覆盖。
四、加强保障。市政府各部门要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人员、设备配置,注重实效,杜绝只承诺不落实等问题。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各部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并对“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人员,按照程序严肃问责。
 
附件:2018年秦皇岛市本级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汇总表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