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11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秦劳社办〔2009〕7号 索引号59/2009-150204
各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各企业及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冀劳社〔2009〕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高度重视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涉及每个企业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意义重大。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让每个企业退休人员更好更多的共享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各级要高度重视,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头绪多、要求高。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格审批程序,把工作做到位,把政策落实好,按时完成调待任务,绝对不能发生新的拖欠。
二、审批程序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按养老保险统筹隶属关系,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企业统一填报《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个人审批表》一式二份、《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单位汇总表》一式三份、《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花名册》一式三份、《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汇总过录表(电子档格式)》,各县区要认真填报,不得删除表中项目,不得调整项目顺序,各项数值不得为空,没有的填写“0”,各县区将此表用Excxl做好后,将电子档发送到shp_yl@he.lss.gov.cn,并携带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花名册》、《个人审批表》、《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本人档案及本人能够证明其特殊身份的有关材料,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需有当地政府提供属艰苦边远地区的证明,证明中要注明类区。市属企业和在市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中央、省属企业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在县、区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报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 工作时间
为确保按时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企业要抽调专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加班加点,认真做好各项填报、审核、审批工作。为方便企业,加快审批和发放进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处联合办公,集中审批,办公室设在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处四楼,集中审批时间从2009年2月2日开始,到2009年2月15日基本结束。此项工作结束后,各县、区要认真进行汇总,将县区《200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单位汇总表》于2009年2月20日前报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处待遇审核科二份。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对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处。
二OO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