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食药监局取消一批收费项目 出台便民服务举措
发布时间:2009-03-18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会议讲话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216/2009-145457
为落实省委、市委和省局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简化审批流程和手续,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3月10日,秦皇岛市食药监局发出通知,取消和停止征收、代收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等收费项目,并出台便民服务举措,切实打造服务型机关。
一是取消和停止征收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二是不再为省局代收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工本费。
三是不再代收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费及相关费用。
四是根据工作安排,对全市已通过GSP认证、目前GSP认证证书已到期需重新认证的零售药店,暂不组织重新认证,在重新认证之前其GSP认证证书继续有效。要求各零售药店要继续按照GSP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市、县局要加强对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严防质量管理滑坡,发现违反GSP规范要求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但未通过GSP认证的零售药店,在相关法规修订前仍必须在法定时限内申请并通过GSP认证(不收费)后方可经营。
五是为减轻新开办零售药店的负担,将其发证验收与GSP认证合并进行,药店在申请发证验收时一并递交GSP认证申请即可。
六是市、县局组织涉药械企业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培训费用。各类别培训能够合并举办的,尽量合并进行。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大大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服务基层,并可一次性减轻企业负担150万元以上。
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该局充分认识到思想转变是基础,落实整改制度、措施是关键。在下步活动中,该局还将就一切不利于依法行政、不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制度、做法进一步梳理、整改,做到职责明确、制衡简程、权责统一、奖罚分明,倾力打造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