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任素贞等任免职的报告

发布时间:2009-05-27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通知〔2004〕60号       索引号58/2009-115424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十款规定,提请任命:

任素贞为秦皇岛市人事局局长;

魏连增为秦皇岛市水务局局长;

提请免去:

邵成魁的秦皇岛市人事局局长职务;

刘艾礼的秦皇岛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

 

附:简历和任免职理由。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市长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