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14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秦劳社办〔2009〕148号       索引号59/2009-102012

各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

为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冀人社传〔2009〕26号)的要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和市总工会研究决定,于2009年7月10日至3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关系到维护国家法制权威,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行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认真搞好专项行动,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社会公平正义。

现将《秦皇岛市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取得实效。

 

 

 

秦皇岛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

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秦皇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二OO九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