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对秦皇岛市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进行评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13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秦教〔2009〕44号 索引号112/2009-101316
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对秦皇岛市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进行评议的通知
各县教育局,有关职业院校:
2008年市政府组织有关专家从秦皇岛市职业教育126名骨干教师中,考核认定了43名专业课教师为秦皇岛市首批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为加强动态管理,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的示范、先导作用,依据《秦皇岛市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认定及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市教育局将对秦皇岛市专业带头人进行综合评议,现将评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内容
一年来在教育教学方面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情况。主要包括师德、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公开课、示范课、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工作。
二、评议形式与步骤
1、评议采取测评、听课、座谈等方式。
2、被评议人填写《秦皇岛市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评议表》,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2009年3月底以前,四县以县为单位、市直院校以校为单位,对专业带头人进行民主测评,填写《秦皇岛市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评议表》,上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4月份,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深入专业带头人所在单位,进行听课、座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县教育局、有关职业院校要本着对专业带头人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评议活动,真实反映专业带头人的实际能力和模范作用,注意评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教育局将评议结果进行综合,记入专业带头人档案。经评议考核,工作成绩突出,带动作用发挥得好,可优先参加下一届评选,年度评议成绩较差,带动作用不明显的给予黄牌督促。
附:秦皇岛市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评议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公开程序:主管局领导审核-机关信息政务审核发布组领导审核
责任部门:职业与成人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