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政策法制局推进“五项制度”力促作风转变

发布时间:2009-08-10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会议讲话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221/2009-091853

    近日,开发区政策法制局结合工作实际,推行了“五项制度”力促机关干部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开展。一是承诺必践制。各科室根据工作职能,向社会公开做出了17项承诺,包括入企调研、“有访必接,有咨必答,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直面对话解难题”、开设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等6方面内容。为确保兑现承诺,该局明确了兑现承诺的牵头领导、兑现承诺的标准、完成时限,并把践诺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二是首问首办责任制。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事项,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凡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负有直接答复或直接受理的责任,对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不积极,受到群众举报、上级或媒体公开批评的,将严肃处理。三是限时办结制。遵循及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为准,努力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四是考核评议制。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的方式,对全员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定等次。五是追究问责制。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办事拖延、互相推诿、效率低下的,对服务对象置之不理,刁难、粗暴对待,态度冷漠生硬,有意设置障碍,言行举止不文明引发冲突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照《秦皇岛市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进行责任追究。

   推行“五项制度”,是开发区政策法制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举措,“五项制度”的实施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全局工作人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了思想向上,情趣健康,勤奋工作,达观敬业,和谐共事,和睦相处的机关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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