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商务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01       发布机构:市外事商务局(市投促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秦商[2009]60号       索引号167/2009-152959

 

 

各县区商务局、财政局、各中标流通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家电下乡工作,稳步推进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持续深入地开展,现将《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

 

 

二OO九年四月十六日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行业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