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动,攻坚克难—秦皇岛市中心支局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提高外资企业年检率
发布时间:2009-11-06 发布机构:人民银行(外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220/2009-093052
部门联动,攻坚克难
—秦皇岛市中心支局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提高外资企业年检率
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加深,沿海地区的加工贸易企业和进出口企业所受影响最为严重。迫于经济形势,一些企业主采取“不辞而别”的方式私下撤资,导致个别实际上已“人去楼空”“名存实亡”的企业仍混杂在外汇局应年检企业中,这既不利于年检工作的开展,也与外汇年检的初衷不符。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是加强外汇管理和全面掌握外商投资状况的一项重要措施,加之今年又是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外汇年检模块(以下简称总局年检系统)上线运行的首个年度,更需要保证外汇年检数据的质量和工作效率。为此,秦皇岛市中心支局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充分借助与本市相关部门长期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对部分企业的外汇登记注销工作开展了一次有益的尝试。
一、四部门联动、共同清理
秦皇岛市中心支局按照年检方案,主动协同市商务、国税、工商等部门召开年检工作碰头会,重点对“年检中确实无法参检企业是否还应给与参检资格”这一问题进行磋商。四个部门分别结合各自条块管理的实际情况,经过反复讨论达成以下共识:一是对“确实无法按时参加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共同予以注销,确保年检基数的真实性;二是由工商部门依照本部门规定,吊销相关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以纸质文件抄送商务部门;三是国税、外汇两部门依据商务部门的告知文件,同步注销相关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和外汇登记。
经过三部门对全市应参检企业的共同清理,目前已经确认将30户外商投资企业纳入此次注销之列。
二、实行集体审议、共同决策
按照外汇总局制定的操作规程,企业只有提交相关材料后方可在FDI系统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手续,但对上述30户已被工商、商务部门注销又不主动申请注销外汇登记的企业,秦皇岛市中心支局因地制宜,以商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吊销文件为依据,采取相关负责人、年检人员集体审议的方式,在FDI系统进行了注销操作。同时,还依据商务部门出具的注销文件,对应出具了内部审批表,审议签字后连同商务的正式文件一起保存,作为纸制资料备查。
三、通知银行协查,确保万无一失
为了防止这30家未参检企业借未年检之机偷逃监管,秦皇岛市中心支局迅速将被注销的30家企业名单发放给全市各外汇指定银行,严禁各外汇指定银行为此类企业再办理任何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杜绝了企业借未年检之机偷逃监管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