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山海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运输公司铁路专用线使用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9-03-07 发布机构:null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秦价费字〔2009〕28号 索引号173/2009-114017
批复
秦价费字〔2009〕28号 签发人:杨忠新
秦皇岛市物价局
关于山海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运输公司
铁路专用线使用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山海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运输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开发区山海关铁路运输公司铁路专用线使用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过实地考察、成本测算,并报请河北省物价局批准,同意自2009年3月1日起将铁路专用线使用费收费标准调整为:铁路货物5.17元/吨。
此复
二00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