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举办导游人员岗前培训考核收取资料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9-04-29 发布机构:null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秦价费字〔2009〕63号 索引号173/2009-131001
批复
秦价费字〔2009〕63号 签发人:杨忠新
秦皇岛市物价局
关于举办导游人员岗前培训考核收取资
料费的批复
秦皇岛市旅游局:
你局《关于举办导游人员岗前培训考核收取资料费的请示》(秦旅字[2009]25号)收悉。鉴于你局举办的导游人员岗前培训已经市财政局立项,经研究,同意你局在举办导游人员岗前培训时,据实收取培训资料费。同时在收费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物价及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此项收费为一次性收费,培训结束后此文自行废止。
此复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