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出多项法律援助便民举措
发布时间:2009-11-24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221/2009-095307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创新工作举措,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切实把关乎民生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积极推进公证法律援助工作,把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二是完善律师值班制度。在工作日安排律师到法援中心值班,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解答“12348”法律咨询来电。三是开通农民工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农民工争取劳动报酬、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维权案件,实行优先受理。四是加强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不受管辖限制,方便困难群众就近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五是设置法律援助代办点。市、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在辖区内选择专业力量强、信誉度高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援助机构代办点,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转交法律援助机构审查,扩大法律援助受理覆盖范围。六是开展回访受援人活动。通过上门、座谈、电话、信函等方式,对受援人进行回访,征求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建议。七是推行预约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对象,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八是加大办案力度。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办案力度,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39件,代写法律文书970份,提供义务法律咨询7580人次,参与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23件,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正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