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局被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09-11-24 发布机构:市旅游文广局(市文物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文号: 索引号135/2009-171409
本月24日,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对全国文化系统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市文化局榜上有名,被授予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的称号。这是5年评选一次的全国性表彰活动,共表彰了150个先进集体,其中地市级文化主管部门30个。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工作,逐年加大文化投入,相继建成了文化广场、图书大厦等一批大型公益性文化设施,同时,不断优化文化发展环境,颁布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6个文件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组织编制《2009—2015年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及2016-2020年规划纲要》,明确了文化工作的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发展举措,为加快文化发展提供了有力依据。全市文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团结拼搏,不断推动全市文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两馆建设达标率显著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新农村书屋工程四大惠民工程深入人心,文化下乡和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成效明显,文化市场持续繁荣稳定,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充分保障。5年来,相继圆满完成了招商引资、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等文艺演出的服务,很好的配合支持了中心工作;成功举办了第二届河北省图书交易博览会暨“阅读河北书香港城”全民阅读活动,精心打造了全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省内首部大型实景演出《海上生明月》,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创作出《大山的儿子》、《家住长城头》等新剧目,并在国家、省舞台艺术评选中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