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发布时间:2009-12-28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领导活动、会议讲话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221/2009-155936
今年是建国60周年,也是“五五”普法的第四年,我市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精心筹划,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形式新颖的法制宣传活动,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使“12·4”进一步成为开展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的重要载体和舞台。
一是电视栏目专题宣传。12月4日秦皇岛市电视台第二套节目,在晚间《百姓关注》栏目中播放“12.4”专题节目,邀请知名律师讲解与百姓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在整个“12.4”活动期间,在电视台《法制民生》栏目里滚动播出“12.4”法制宣传口号。
二是利用通讯工具广泛宣传。与中国联通秦皇岛分公司和中国移动秦皇岛分公司合作向移动手机用户发送法制宣传短信,宣传法律知识,营造法制宣传氛围。
三是与“三下乡”活动相结合宣传。结合全市开展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送法下乡赶大集”活动,向基层农村赠送法律图书、法制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并进行现场法律咨询。
四是专题讲座有针对性宣传。市法宣办聘请中国政法大学知名教授,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讲授行政执法程序等有关法律。
各县(区)也分别以不同形式进行了法制宣传。12月4日,卢龙县法宣办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上街开展法制宣传,主要进行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昌黎县组织法制文艺演出队下乡送法;青龙县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普法办组织全县各级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抚宁县以印制发放宣传挂历、制作宣传贺卡、播放法制教育光盘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海港区聘请法律名家,为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搞一次法律知识讲座,并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法制广告及宣传口号,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今年我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重点突出、形式多样,为“五五”普法的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