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0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1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秦开管委办〔2009〕56号 索引号145/2010-15060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秦皇岛开发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秦开管委办[2009]4号),为切实做好全区的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现对2009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议考核对象
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由开发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制局)具体组织。评议考核对象为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中央、省属驻开发区行政执法单位。(名单附后)
二、评议考核内容
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为:1、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和我区《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制度建设质量;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4、建立和完善依法决策的运行机制,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5、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检查步骤
(一)自查自评阶段(2009年11月30日—12月10日)
各单位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并形成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于 12月10日前报政策法制局。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的努力方向等。
(二)实地检查阶段(2009年12月10日—12月20日)
(三)总结通报阶段(2009年12月20日—12月31日)
四、检查方式
听取被评议考核单位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案卷;深入被评议考核单位及其基层执法单位,实地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听取基层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通过个别抽查、现场考核等办法,了解行政执法状况和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被考评单位需向考评工作组提供:
听取被评议考核单位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案卷;深入被评议考核单位及其基层执法单位,实地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听取基层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通过个别抽查、现场考核等办法,了解行政执法状况和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被考评单位需向考评工作组提供:
1、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依法行政工作年度安排;
3、法制宣传材料、法制信息;
4、发文登记;
5、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6、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情况的有关材料(主要指行政机关自行组织的培训学习,应提供培训内容、考试试卷和考试成绩等);
7、行政执法责任制汇编;
8、委托执法单位提供行政执法委托书;
9、行政许可卷宗,或者行政许可办理相关资料;
10、2009年度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处理)卷宗;
五、几点要求
1、提高对评议考核工作的认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已纳入全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等现象的发生。
2、认真做好自查和配合检查工作。自查是此次评议考核工作的重要环节,自查情况将作为本单位的评议考核的依据。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自查,自查总结必须按要求撰写,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凡未开展自查和未报自查报告的单位,视为不达标单位。自查报告与实地检查不符的,不能评为先进单位。
联系人:胡宁宁 电话0335—8019768 管委122房间
附:参加评议考核单位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参加评议考核单位名单
1、经济发展局
2、财政局
3、城市发展局
4、农村工作局
5、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6、审计局
7、社会发展局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9、教育局
10、建设规划局
11、质量技术监督分局
12、西区国家税务局
13、西区地方税务局
14、西区工商分局
15、东区国家税务局
16、东区地方税务局
17、东区工商分局
18、公安分局
19、(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所
20、国土资源局
21、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