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率先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发布时间:2010-03-25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10-141551
近日,市卫生局制定下发了《秦皇岛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在我市首批12家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率先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服务机构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参加全省集中网上采购、集中配送,在财政补助到位后,实施零差率销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市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的重要举措。今后两年,我市将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基本用药权益,各级卫生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健全监测体系,保证基本药物制度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