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1-22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145/2010-165033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布秦皇岛开发区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统计数据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秦皇岛”门户网站(www.qhd.gov.cn)、“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www.qetdz.gov.cn)下载。也可在秦皇岛开发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秦皇岛开发区管委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秦皇岛开发区黄河中道69号,邮编:066004,电话:0335-8019757,电子邮箱:songrunqiu@sohu.com)。
一、概述
2009年,秦皇岛开发区管委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在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的同时,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较好地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树立了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形象。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发区成立由管委主管主任任组长,相关局、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管委办公室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监察局协同负责监督检查,法制办公室协同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等;管委办公室信息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等。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注重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情况
2008年底,开发区管委办公室信息科即着手编制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结合2008年工作实际,开发区对2009年《目录》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的基础上,突出开发区特色。2009年的《指南》、《目录》和《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均在规定时限内在秦皇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开发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为民众咨询、了解政府信息,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便捷的途径。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1、搭建覆盖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管委在每个行政机关明确一名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工作;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并承办管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信息公开网络单位调度会议,安排、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2、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和责任主体,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及各部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对失职、渎职或者滥用职权影响政府信息公开正常进行的,依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监察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风评议范围,积极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主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3、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开发区管委认真落实《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精神,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审查制度,并规定未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查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按照“谁提供、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要求信息公开网络单位在提供公开信息时,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并留存保密审查手续。管委办公室信息科在公开政府信息时再次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做到两层把关,实现双重保险;对新生成的政府信息,由起草部门拿出是否公开意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交由管委办公室信息科按规定程序统一公开,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4、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确定开发区管委办公室信息科负责受理公众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公众可从开发区门户网站首页提交网上申请,也可到管委办公室信息科或档案局信息公开查阅点现场进行申请,并公布“依申请公开”咨询电话,为公众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为方便民众获取政府信息,开发区进一步强化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开设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区内新闻、政府采购、网上办事、互动平台等栏目,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为群众搭建了最为便捷的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2009,共发布信息1500余条;充分利用《秦皇岛日报--开发区周刊》发行面大、影响广泛的特点,在首版和2版注重编发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动态,为社会各界提供开发区发展信息,编发各类信息600余条。
开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更新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自生成之日起15日内及时在平台上予以发布,并严格执行领导审核和保密审查程序。今年以来,共发布各类信息600余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改版后,迅速按照有关要求高质高效完成了原有信息的补充录入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平台升级期间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开发区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一是概况信息。包括开发区整体情况的概要介绍;管委职能,内设机构;管委领导的简历、分工、活动及讲话等。二是计划总结类信息。包括管委年度工作、重要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总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三是管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四是工作动态。包括管委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活动的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五是财政信息。包括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工程项目、资金分配与使用、监管)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政府采购信息。六是政府事项信息。包括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档案局公开查阅点三种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开发区依申请公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网上受理和到管委办公室信息科、档案局查阅点现场申请、受理两种形式。因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公众应当了解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目前尚未收到过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便民利民及收费、减免情况
为给公众提供高效、快捷的了解政府信息的途径,把开发区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之一,对网站进行升级改版,着重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职能;认真按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和维护工作,及时、准确的公开相关信息;把开发区档案局确定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设立专门场所,指派专人接待,配齐办公设施,方便公众查阅;为方便公众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在开发区门户网站首页互动平台栏设立“依申请公开”窗口,公众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网上提交公开信息的申请。
为减轻公众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成本,规定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时以电子版为主,并对在申请公开信息过程中产生的、数目不大的复印、纸张费用进行减免。因目前尚未受理过依申请公开事项,故没有发生收费或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开发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制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2、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就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保密审查、公开形式、范围、内容等进行系统培训,充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提升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能力。
3、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增强相关工作人员和公众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附表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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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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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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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动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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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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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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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通过网络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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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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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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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档案局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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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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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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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图书馆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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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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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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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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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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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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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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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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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网上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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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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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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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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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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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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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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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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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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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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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形式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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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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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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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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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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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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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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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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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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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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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理咨询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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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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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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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电话接受咨询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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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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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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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接受咨询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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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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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咨询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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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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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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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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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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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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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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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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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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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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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行政申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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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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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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