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24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秦教〔2010〕72号 索引号112/2010-104628
各县区教育局、语委,市属各院校,市管民办各学校:
2008年5月,我市在全省第一个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期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以来,全市广大语言文字工作者不骄不躁,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努力,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尤其是全市教育系统,充分发挥学校在推普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开展教师普通话水平的再提高。为表彰在教育系统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市教育局、市语委决定评选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省部属院校除外,下同)学校及在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专兼职工作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制度完善并能积极开展工作,工作成绩突出。
2.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高,参加第二轮教师普通话水平培测积极性高,培训成效突出,普通话、规范汉字已成为校园内的用语用字。
3.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环境和应用环境。
4.在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示范校活动中积极主动,工作扎实有效,自查自评工作认真,成绩优良,被授予过县级以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
(二)先进个人
1.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高,能坚持在任何场合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2.积极参加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成效明显。
3.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提高明显。
4.积极主动参加教师第二轮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并能够带动其他教师参加培测,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性。
三、评选办法
1.各县区在层层评选推荐的基础上,按市所分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推荐名额(见附件1),经县区语委、教育领导研究同意后,填写评审表(见附件2、3)于
2.市属院校及市管民办各学校,各写一份近三年来的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材料,各填写一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审表于
四、奖励方式
对授予“秦皇岛市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颁发奖牌;对授予“秦皇岛市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五、几点要求
1.各县区、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活动,要借此机会,将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全面促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提高管理、应用水平的过程,使全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再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2.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情况要如实客观地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
3.要严格按照市所分配的名额数进行评报,不得突破。
附件:1.秦皇岛市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秦皇岛市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评审表
3.秦皇岛市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先进工作者评审表
秦皇岛市教育局 秦皇岛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评选 先进 通知
秦皇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3月24日印发
附件1:
秦皇岛市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
海港区 10 19
山海关区 7 14
北戴河区 5 12
开发区 4 11
昌黎县 12 22
卢龙县 11 20
抚宁县 10 19
青龙县 10 19
市属及市管民办学校 6 14
附件2:
秦皇岛市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评审表
单位(盖章) |
负责人 |
主要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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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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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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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教育语委部门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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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教育语委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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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县区(单位)、市语委各留存一份,“工作情况”可单加副页。
附件3:
秦皇岛市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先进工作者评审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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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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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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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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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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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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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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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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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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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教育语委部门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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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教育语委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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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县区(单位)、市语委各留存一份,“工作表现”可单加副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