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建立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

发布时间:2010-06-29       发布机构:null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215/2010-123139

 

    为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实施,提高烟草行政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秦皇岛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制定了《秦皇岛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办法》,建立了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
 
    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新《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明确了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制部门预先法律审核的过程,重点从审核范围与程序、审核内容、审核意见三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通过建立此项制度,完善了案件审核程序,为执行程序合法实施提供了基本保障,是减少失误、消除人为不良操纵、保障正确实施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重要基础;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拓宽救济渠道,增加保障公正行使办案权利要求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