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耀华玻璃集团公司耀华老村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0-01-20 发布机构:null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73/2010-093058
秦皇岛耀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耀华老村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申请》收悉。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秦政[2000]91号)和河北省物价局、建设厅、省政府房改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3]2号)规定,经与市房产局等单位共同审核成本,现将你公司耀华老村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批复如下:
一、老村西段1#、2#、3#住宅楼总建筑面积6931.72平方米,平均销售价格为1400元/平方米;
二、新村二段1#、2#、3#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1035.63平方米,平均销售价格为1455元/平方米;
三、新村二段4#住宅楼总建筑面积2456.33平方米,平均销售价格为1596元/平方米。
以上销售价格不含维修基金。
此复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