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社会团体评估办法》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19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秦民〔2010〕24号 索引号131/2010-181537
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县、区民政局:
按照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探索建立民间组织评估机制的工作部署,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民[2008]103号)要求,为健全我市民间组织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组织行为,提高社会公信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秦皇岛市社会团体评估办法》。现予印发,望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积极开展社会团体评估工作。
附件:《秦皇岛市社会团体评估办法》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