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罚没物资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0-08-27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0-181938

   罚没物资管理是执法办案、内部事务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解决罚没物资管理上出现的各自存放、高度分散、物品易损、管理困难等问题,实现罚没物资集中管理和处置的规范化。我局制定了罚没物资管理规定,形成从罚没物资入库、管理到销毁的一整套规范有序的工作流程。  

     一、完善管理制度,登记造册 

    建立健全了罚没物资交接、验收、登记、保管、对账和报表等项制度,对罚没物资登记造册,先后制作了《涉及没收物品结案案件目录》、《查封(扣押)物品清单》、《没收物品清单》《账簿启用及交接记录表》、《罚没物资登记表》等。  

     二、强化出入库管理,分类处置 

    市局设立罚没物资专用库房,确定办公室对入库物资的品名、厂家、规格、批号、数量、金额准确登记。另外,根据罚没物资特点,按照处理方向对其进行分类管理:需变价处理的物资、需销毁的物资、需退回的暂扣(封存)物资,并对其流向进行记录。建立罚没物资专用账簿,登记入库物资的来源、增减变动及余额,定期审核、汇总、移交、结转,保证罚没物资的账、物相符。特别是对于按规定需退回的暂扣(封存)物资,制定了完善的物资转账手续和账务处理程序,严格保证物资在存放期间的完整。  

     三、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核查 

    指定专人负责罚没物资管理,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定期到稽查科、市场科、器械科、安监科通过执法案卷的核查、罚没物资库房盘点等方式进行检查,并建立联系制度,即由法制科案卷审核员检查其涉及暂扣及罚没物资的案件是否按照物品处置程序履行了罚没物资管理手续,对手续不齐全、不规范的,该案卷不予通过,保证暂扣及罚没物品的及时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