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对饲料级混合油的监管
发布时间:2010-09-08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65/2010-092623
8月4日,市局郭凤田副调研员带队对我市现有的生产饲料级混合油企业,昌黎县成佳饲料油厂和利康饲料油厂进行了检查。重点查看了企业原料油的采购、接收、生产过程、产品销售以及检测记录;原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化验室,有无腐败、污染或来自动物疫区的动物原料;原料是否分类堆放并标识明确,使用是否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不合格原料是否作无害化处理,特殊工程人员持证上岗人员情况以及标准标签包装等。市农业局要求企业,增强质量安全意识,严禁在生产过程添加或使用有毒有害的添加物,与饲料经营使用企业签订正式购销合同,严禁将其产品销售给饲料企业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检化验制度。同时要求当地饲料办,加强对饲用油脂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饲用油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防止饲用油脂流向城乡餐馆、酒店等食用油消费市场。(市农业局饲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