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出台鼓励政策促进肉鸡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0-11-01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65/2010-141506
为做大做强肉鸡产业,促进全县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青龙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一是新建鸡舍财政奖补政策。2010年县财政安排专项支农资金,对县内2010年1月至2010年底前新建的5000只规模标准化鸡舍给予建棚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栋1万元。二是养殖风险补助金政策。养殖户因养殖亏损可用风险补助金进行支助。以成本为基数,计算出亏损额,亏损部分由中红三融农牧有限公司按《合同鸡客诉管理办法》进行补偿后,县政府与养殖户按1:1的比例扣除亏损户应承担的风险金外,县政府予以补助。三是贷款支持政策。农行、信用社、邮政储蓄等金融部门继续支持肉鸡养殖。按每栋5000只标准化鸡舍3―5万元的标准,为有养殖意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养殖户采取担保方式发放贷款,解决肉鸡养殖户资金不足问题。四是贷款贴息政策。2010年县扶贫办安排小额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凡扶贫开发重点村的贫困户发展肉鸡养殖,均可享受小额扶贫贷款贴息政策,额度为每户2000元。五是农机补贴政策。2011年县政府将鸡舍保温设备纳入农机补贴范围,每棚可补贴资金2500元左右。(青龙县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