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维新坐标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0-11-26       发布机构:null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73/2010-094511

秦皇岛开发区博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博维新坐标小区收取地下车位服务费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4]5号)中第七条“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实地勘察和成本测算,现将博维新坐标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批复如下:

地下定车定位机动车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每辆每月60元。

以上收费标准试行期一年,自2010111日至20111031日止,试行期满后,依据运行成本重新申报正式收费标准。

请接此批复后15日内,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办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并在小区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

此复

 

 

 

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机动车停放 收费 批复

抄送: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秦皇岛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010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