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示范性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创建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4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秦教〔2010〕144号       索引号112/2010-113131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高中:
为加强对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构建现代高效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不断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明确目标,争创省级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示范校,根据学校申请和县区推荐,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的实际情况,市教育局特确定一批示范性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创建校(名单附后)。
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是在学校原有建制的基础上,增加和强化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功能,使每个中小学校既是学生学习成长的地方,同时也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基地。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深刻揭示了学校发展的本质,把教师的专业发展牢固建立在以校为本的基础上,从而实现教师个人发展和学校教学需要两者紧密结合。建设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既是教师队伍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不断深化改革的需要,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必由之路。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把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作为重要内容,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未来十年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主要保障和根本途径。面对启动实施《规划纲要》的重大历史机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战略高度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按《河北省示范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评估标准(试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努力造就一支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附:秦皇岛市示范性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创建校名单
 
年五月十四
 
主题词:教育 确定 创建校 通知                     

秦皇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