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通过“五个严抓、严查”全面做好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0-12-01       发布机构:市外事商务局(市投促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商务动态第75期       索引号167/2010-17123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及全市11.17安全生产紧急调度会议精神,1123日,市商务局召集渤海物流、苏宁电器、家惠商贸等全市17家大型商贸企业及相关单位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紧急动员会,传达了全市安全生产紧急调度会精神,认真剖析了11.5吉林市商业大厦火灾、11.5青岛莱西市海广食品有限公司火灾等事故原因,并对我市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会议提出商贸流通企业及相关单位要通过“五个严抓、严查”,全面做好我市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要严抓消防技术标准。严查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设备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二是要严抓操作规程规范。严查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是否正常运行,对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是否采取标识、铅封等限位措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火栓、防烟排烟等系统是否正常动作,火灾探测器是否按规定定期清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安全指示标识是否清晰;三是要严抓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严查安全生产消防设施管理档案及安全工作登记统计是否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有效落实,消防设施维护及安全生产工作巡查、自查登记统计是否齐全。四是要严抓安全培训及教育宣传工作。严查企业是否定期进行安全工作培训,是否坚持逢进必训、逢训必考,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或持证上岗人员是否熟悉操作规程,尤其是新员工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工作常识是否熟知,是否具备疏散引导能力。五是要严抓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查未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或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拒不改正或延期整改的要追究企业主体法律责任。

(市场秩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