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世闻局长对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暨对标达标拉练检查观摩活动进行现场督导
发布时间:2011-01-10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1-223830
2011年8日-9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鞠世闻带领市局督导组对全市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暨对标达标拉练检查观摩活动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抚宁、卢龙、青龙、昌黎四个县局局长陪同。
此次督导检查,采取定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形式进行,对抚宁、卢龙、青龙、昌黎11个乡镇共计25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通过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大部分零售企业能按照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工作要求做好自查清理工作,对部分非药品产品采取了下架、停售的措施。非药品冒充药品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对标达标成果较明显,店容店貌、药品摆放有了较大程度的改观。一个“政府放心、百姓安心、经营者舒心”的安全购药新环境正逐步走向成熟。为倾力打造科学监管的“先行区、试验区、示范区”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通过检查,督导组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多数药店药师不能在岗;二是个别药店对标达标工作开展半年了,进展速度缓慢,几乎看不到对标达标的效果;三是个别药店,特别是城乡结合地区对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做得不好,仍在经营已通知下架、停止销售产品;四是药店非药品冒充药品自查工作做得不好,仍有经营盗用批准文号产品的现象。
检查结束后,鞠世闻局长做了重要指示,他强调,一是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局要采取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措施,深入宣传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和对标达标检查拉练观摩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此项工作根植于广大人民群众和药品经营企业中去,充分发挥“流动药监学校”和“七进”活动的作用,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药品安全意识,调动全社会参与药品安全社会监督的积极性。通过宣传,唤起广大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关注,积极参与到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行业监督与社会监督互动的良性发展态势。二是要进一步巩固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与对标达标拉练检查观摩活动成果,防止反弹。各县局要通过高密度、多频次、反复拉网式检查,强化药品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要把这项活动做为成功经验沿袭下去,形成固定模式,防止反弹。要探索和研究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的特点与规律,鼓励大型(零售)连锁企业将销售网络向农村覆盖,积极引导部分药品零售企业走集团化、规模化发展道路,扶持企业做优做强。针对部分药品经营企业药师不在岗的问题,要继续推进药学学历教育工作,对无药师或药师兼职的药店,鼓励其在一定期限内培养出自己的药学专业人员,或者积极争取人事部门对参加我局推进的药学学历教育人员毕业者直接或经过考试发给药师(或驻店药师)资格证书。从根本上扭转部分药品零售企业不能正确指导合理用药的现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用效。三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和对标达标拉练观摩活动。各县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专项整治和对标达标拉练观摩活动的各项措施,要有部署、有检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包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辖区责任制,要充分发扬“抓铁留痕、踩石留印”工作作风和“纳米”精神,把此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和对标达标拉练观摩活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