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22 发布机构:市机关事务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184/2011-165040
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统计数据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秦皇岛”门户网站(www.qhd.gov.cn)下载,也可在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查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秦皇岛市文化路206号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邮编:066000,电话:0335-3220651,电子邮箱:qhdglj@sohu.com)。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鉴于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员,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并及时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我局已编制2010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了《指南》,完成了信息的审核、发布和移交工作,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了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一是落实监督措施,采取设置群众批评建议、投诉举报信箱和电话,开展群众评议活动等方式,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落实保密措施,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公开的信息,一律不公布,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严格保密审查程序,首先承办人对拟公开信息提出初审意见,再由信息公开机构审查,最后由主管领导审批,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备案,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同时注重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厅举办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接受业务指导,确保按要求依法公开。二是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条例》、相关保密知识、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等,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其中,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7条,计划总结类信息2条,领导信息类信息3条,行业介绍和机构职能类信息各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包括:概况信息--行业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计划总结;公文;工作动态—政务动态。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中国秦皇岛”门户网站(www.qhd.gov.cn)、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及局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免费公开,未收取过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
况
2010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有序开展,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机制和工作效率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广泛;工作力量薄弱,工作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方面。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
加强工作力量,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集可以公开的工作信息,及时更新网上公开信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制订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把握文件精神、严格工作程序、熟悉规范要求,确保《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七、附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表
指标名称 |
数量 |
1、主动公开信息数 |
14条 |
其中:通过网络公开信息数 |
14条 |
通过档案馆公开信息数 |
14条 |
通过图书馆公开信息数 |
14条 |
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数 |
|
2、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0 |
3、行政复议数 |
0 |
4、行政诉讼数 |
0 |
5、行政申诉数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