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7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秦开管委办〔2010〕63号       索引号145/2011-153639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能力和效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维护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秦皇岛开发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和《2010年开发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切实做好全区的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现对2010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议考核对象
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由开发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制局)具体组织。评议考核对象为区属各行政部门、中央、省属驻开发区行政执法单位。(名单附后)
二、评议考核内容
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为:1、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和《五年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突出重点,全面提升法制工作;3、深入开展法制研究;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三、检查步骤
(一)自查自评阶段(2010年11月20日—12月10日)
各单位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并形成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政策法制局。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的努力方向等。
(二)实地检查阶段(2010年12月10日—12月20日)
(三)总结通报阶段(2010年12月20日—12月31日)
四、检查方式
   听取被评议考核单位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案卷;深入被评议考核单位及其基层执法单位,实地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听取基层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通过个别抽查、现场考核等办法,了解行政执法状况和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被考评单位需向考评工作组提供:
1、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思路;
2、法制宣传材料、法制信息;
3、发文登记;
4、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5、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情况的有关材料(主要指行政机关自行组织的培训学习,应提供培训内容、考试试卷和考试成绩等);
6、行政执法责任制汇编;
7、委托执法单位提供行政执法委托书;
8、行政许可卷宗,或者行政许可办理相关资料;
9、2010年度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处理)卷宗。
五、几点要求
1、提高对评议考核工作的认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已纳入全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等现象的发生。
2、认真做好自查和配合检查工作。自查是此次评议考核工作的重要环节,自查情况将作为本单位的评议考核的依据。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自查,自查总结必须按要求撰写,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凡未开展自查和未报自查报告的单位,视为不达标单位。自查报告与实地检查不符的,不能评为先进单位。
联系电话:0335—8019768 
地址:管委122房间
 
附:参加评议考核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参加评议考核单位名单
 
1、经济发展局
2、财政局
3、城市发展局
4、农村工作局
5、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6、审计局
7、社会发展局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9、教育局
10、建设规划局
11、质量技术监督分局
12、西区国家税务局
13、西区地方税务局
14、西区工商分局
15、东区国家税务局
16、东区地方税务局
17、东区工商分局
18、公安分局
19、(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所
20、国土资源局  
21、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