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召开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调度会
发布时间:2011-04-19 发布机构:市国资委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8/2011-153943
4月15日上午,市国资委组织召开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调度会,国资委主任郑云明同志主持,市属改制企业主管部门的有关领导和负责人参会。
会议听取了改制企业主管部门关于职工安置费发放情况,职工安置费办理资产抵押情况,改制企业水、电、暖分离改造情况以及所属国有企业改制计划安排等情况的汇报,对目前改制企业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会议最后强调四点:一是认真做好国企改革回顾及总结工作。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765户市县区国有中小企业改制任务和耀华整体改制工作全面完成”,全面回顾总结十年来的改制工作,是对这段重要历史的尊重和交待,又是下一步工作的契机,要求各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把工作成绩讲足讲到,把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摸清摸透,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措施;二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职工安置费抵押问题。这项工作是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失,确保职工队伍思想稳定的重要手段。作为一项长期工作,相关部门应进一步研究新的监管办法。会上要求对没有办理抵押的企业,主管部门要抓时间做好工作,并及时办理他项权利手续;对已实施退城近郊等改变原抵押资产的,要及时办理变更抵押资产的手续;对已发放完政府审批安置费数额的企业,因企业需要继续履行支付义务;三是解决好职工住宅水、电、暖分离改造问题。各部门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如实反映情况,避免出现漏统、漏报现象的发生。如因各部门底数不清而出现了问题,由各部门负责解决;四是各部门要对所属未改制企业今后的管理方式进行认真研究。如需要进行改制,要制定具体改制方式及完成改制的时间规划;对不需要改制的,要说明原因。按市政府要求,凡是未报改制计划的企业,今后市政府不再集中研究该企业的改制问题,由此而出现的问题,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改革改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