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关于在全局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1-01-06       发布机构:市机关事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事机党委[2011]1号       索引号184/2011-095248

 

 

 

 

 

 

 

秦事机党委[2011]1

 

 

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

关于在全局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点评

创先争优工作的意见

局党组成员、所属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的统一要求和安排,现就我局领导点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点评内容

1、对党支部及书记点评的内容。1)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总体情况;(2)推动中心工作和落实重点任务的成效;(3)开展对标进位、认责承诺、夺旗争星、亮牌示范及组织团青妇群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情况;(4)加强党支部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5)党支部书记组织和带头开展创先争优的情况;(6)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2、对党员点评的内容。1)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2)践行承诺、岗位争优的情况;(3)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情况;(4)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二、点评方法及时间安排

1、集中点评。结合年终总结和考核,由局党组书记李志民同志,对局党组、机关党委及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总体点评(2011131日前完成)。

各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对每名党员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2011121日前完成)。

2、现场点评。结合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机关党委专门组织对各党支部及书记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2011131日前完成)。

3、个别点评。局党组及机关党委成员,结合或利用到各单位布置工作、检查督导、考察调研、走访慰问等时机,对相关党支部及书记进行即时点评(2011131日前完成)。

三、几点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开展领导点评工作,是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抓创先争优活动责任的明确要求,是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有力有序开展的重要举措。各支部、每个党员一定要深刻认识,高度重视,自觉参与和接受点评。按照要求,今后对党支部及其书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点评,每半年至少要进行一次。

2、确保点评质量。2011131日前,局党组、机关党委及各党支部,都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和要求进行点评,每个党支部、每名书记、每名党员,都要被点评到,而且要有相关文字记录。点评要坚持实事求是、言之有物,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问题,指明努力方向,使点评的过程成为发现典型、强化氛围、解决问题、鼓舞士气,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过程。

3、注重搞好结合。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开展讲评活动,并注意区别不同单位、不同岗位和党员情况,采取符合实际的、多种形式的点评。当前正值岁末年初,点评可与年度工作总结、检查考核、民主评议、征求意见、走访慰问等结合进行,确保点评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党支部书记点评党员情况统计表

 

 

 

 

一一年一月六

 

 

 

 

 

附件:

党支部书记点评党员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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