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6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1-093551
各县(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10]53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对部分地区连续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包括上海静安区“11.15”特大火灾事故进行了通报,并对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建筑施工企业情况,对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意见。我们要深刻汲取上海市“11.15”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到重要工作日程上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把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好。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要集中一定时间,抓好以消防安全为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工作是我们整个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我们要统筹兼顾,把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抓好,完成好全年的工作任务,为明年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