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6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1-163555

各县区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秦皇岛市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秦政办【2010214号),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1220日,在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开展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请结合我局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秦建【2010261号)和《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通知》(秦建【2010262号),一并落实。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稳定火灾形势”的总体要求,以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为目标,以贯彻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手段,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损失,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治理,全市建筑施工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100%80%、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率达到100%、灭火疏散演练率达到100%

二、组织领导

市城乡建设局成立由副局长徐耀龙为组长的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城乡建设局质安科科长王宏琴、市安监站站长杨海波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站站长杨海波兼任。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切实加强对冬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治理范围

(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包括:警卫室、民工宿舍、易燃易爆品存放仓库、电气焊等明火作业;

(二)堆放聚苯乙烯保温材料、木材等易引起火灾的部位;

(三)在建工程的外墙节能保温层施工作业。

四、工作重点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各方面力量,开展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1.对照标准,自查承诺。各单位对照《河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我承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建筑施工企业要向当地城乡建设局递交《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和“四个能力”落实承诺书》。12月份,各施工单位要普遍开展一次以“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逃生疏散演练。

2.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县区城乡建设局要组成检查组,对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施工现场进行排查,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排查要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并报市城乡建设局备案。结合“四个能力”建设抓好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凡存在较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一律视为“四个能力”不达标。

3.跟踪督办,狠抓整改。严格落实火灾隐患跟踪督办机制,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一律澄清底数,登记造册,跟踪督办。

(二)全面开展大宣传大培训。要坚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原则,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叫响“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口号,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在重点场所和施工现场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要突出抓好本单位的“四个能力”大宣传大培训。要突出抓好

对单位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面对面宣传,加强常识性、警示性消防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市城乡建设局将组成检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海港、北戴河、山海关施工现场由市安监站副站长王彦刚、张锐分两组督查;四县和市开发区施工现场由市安监站副书记娄春生带队督查。

五、工作措施

(一)对每个单位和场所,都要做到“五个必查”

一是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必查;二是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必查;三是消防预案和疏散自救逃生演练情况必查;四是施工场所防火措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必查;五是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查。

(二)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五个必须”

1.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与居住场所小于安全距离的,必须责令停工整改。

2.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的,必须立即制止。

3.聚苯乙烯保温材料、木材等堆放区和施工作业面无消防措施的,必须停工整改。

4.员工宿舍内违章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拒不改正的,必须立即消除。

5.施工场所未落实防火措施的,必须立即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切实把火灾预防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行动,把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作为根本标准,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抓好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把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出台刚性措施,全力抓好落实。各县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成立专门领导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督促指导;分管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进行检查,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县区建设局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冬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治理内容、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全力督促所属单位做好冬季防火工作。要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要通力配合消防主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县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实、排查不力、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专项行动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县区建设局每月将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进展及《全市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见附件)应分别于每月18日前报市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市安监站),工作总结于2011210日前上报。

联系电话:3195323    传真:3195366

电子邮箱:qhdaj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