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卫生局2011年公开承诺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8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市爱卫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秦卫纪〔2011〕4号       索引号169/2011-165917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企业医院: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切实加强全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市卫生局结合全市卫生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2011年公开承诺事项,并已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修订和完善各自的承诺事项。同时要认真履诺践诺,接受社会监督,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带来的新成效、新实惠,努力塑造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秦皇岛市卫生局2011年公开承诺事项
 
一、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市参合率保持在90%以上,农民人均筹资标准和住院补偿最高封顶线分别提高到230元和6万元,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提升农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启动实施市精神卫生中心、4个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建设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100%,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培训县级医院骨干医师25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383人,开展全科医师转岗培训70人,为乡镇卫生院免费定向招收医学生26人;组织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4个县级医院和37所乡镇卫生院,提高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工程。全市所有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增补的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在财政补助到位的前提下实行零差率销售。
  四、提高卫生行政许可审批效能工程。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实行审批窗口“一站式”服务,执行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卫生行政许可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深入推进“医疗惠民”工程。对二级以上医院就医的城乡“低保”居民、农村“五保”对象实行“一免三减”优惠政策;落实二级以上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和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制度,促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六、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工程。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9类基本和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全市高血压、糖尿病病人的管理人数分别达到10万人和4万人;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助;对准备怀孕及孕早期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完成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分别达5万人和0.6万人;为1000例贫困白内障碍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完成85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服务与治疗,完善精神疾病防治网络。
七、积极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综合协调,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1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