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4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1/2011-15554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一章第二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第四章第二十一条“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实行统计继续教育”之规定,按照河北省统计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市今年将继续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是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延伸和规范化、法制化。也是发展统计事业,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从业人员思想业务素质和社会地位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障。各企事业单位要深刻理解施行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逐步完善“先持证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统计行业岗位资格准入制度,认真作好今年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1、报考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

2、考试科目和时间

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时间为2011918日。

上午: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分标准、全省统一阅卷,由省市两级统计部门颁发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3、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和地点。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62075,市直、海港区、开发区范围内(包括省属、中央属)各单位的统计人员到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报名(河北大街360号,乘坐3432612路公交车即到)。其他单位的统计人员按辖区到各县区统计局报名。

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小二寸,登记表贴一张,另交两张)。

4、考试合格者于2011121031日前到市统计局培训教育科领取《统计从业资格证》。

5、考试由各级统计部门组织。市、县区统计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和《河北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抄袭作弊之风,对违纪考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二、统计从业资格的认定

1、申请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熟悉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

2)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参加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

    2、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八条之规定:“ 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为准”。

    3符合《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人员,在考试报名和提出统计从业资格申请时,需同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原件(验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三、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培训与教材征订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与教材征订实行自愿原则。凡有意参加培训和购买教材的,在考试报名时在报名点交纳培训费和教材费,参加其中一门培训可交纳一门费用,不参加培训和购买教材的不交纳任何费用。教材费每套56元。

四、持证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根据河北省统计局的要求,2011年我市将继续按两年一个周期进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审验统计从业资格证工作。

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今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及安排通知如下:

1、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和考试时间

2011年继续教育的学习科目为:《新<统计法>解读》、《基层统计报表填报指南》。

考试日期定为2011918日。

上午9001100   《新〈统计法〉解读》

下午14001600  《基层统计报表填报指南》

2、参加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和地点

根据省局的工作安排,我市的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定为620-75日,市直、海港区、开发区范围内(包括省属、中央属)各单位的统计人员到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报名(河北大街360号,乘坐3432612路公交车即到)。其他单位的统计人员按辖区到各县区统计局报名。

报名人员应提交《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一张,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和《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去报名点报名。

3、继续教育的培训时间、教材征订及打印继续教育记录时间

根据河北省统计局考试时间的安排,我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时间定为7月至8月份,参加培训和购买教材的在考试报名时交纳培训费、教材费,具体上课时间在报名时另行通知。《新<统计法>解读》每本8元;《基层统计报表填报指南》每本15元。考试合格后于20111210日——31日前到市统计局培训教育科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记录。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电话      8076091

秦皇岛市统计局联系电话                    3029404 

 

附:1、《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登记表》

附:2《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