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项目现场监管有效防止财政资金浪费
发布时间:2017-06-14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132/2017-163852
委派办在跟踪监督项目资金过程中,不断强化项目现场监管手段,防止工程量虚增等问题。一是注重项目资料审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审核项目施工图设计预算、招标文件等文件资料,掌握项目整体情况。二是加强现场监管。到施工现场与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进行比对核实,按照工程款支付、合同价格变更等具体要求与实际工程进度进行核实确认。三是规范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凡因施工需要必须变更内容,增加工程量的需经委派人员现场跟踪签字确认后实施,否则不支付超出投标工程量清单范围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