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县多措并举做好暑期渔船噪音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1-08-15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65/2011-105007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行综合执法。成立了以副县长杨志有为组长的渔船噪音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从农牧局、海洋局、边防大队、南戴河管委、牛头崖镇抽调40人,混合编队,成立综合执法小组。执法小组24小时在洋河口渔政码头、人造河口码头和禁航区进行综合执法,对进出港船只进行检查和登记。二是加强海上巡查,严防渔船驶入禁航区。为防止渔船驶入禁航海域,综合执法小组每天出动执法船、执法艇各一艘,在抚宁县禁航海域内外加强巡查,发现违规渔船及时予以纠正。对外籍渔船误入禁航区域的,交抚宁县渔政部门先行扣压,并联系船籍所在地渔政部门妥善处理。三是设立禁航浮标,防止渔船误入禁航区。为防止渔船误入禁航海域,抚宁县在洋河航道禁航区外围设立禁航浮标20个。四是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县渔政部门深入洋河口、人造河渔港和渔业生产重点村,通过广播、短信、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大力宣传渔船噪音治理相关规定。在渔船、码头等醒目位置悬挂“进出港渔船必须怠速行驶”、“严禁渔船进入洋河航道以东4海里内禁行区”等横幅100条。五是加大力度打击“三无”船只,确保渔业生产安全。(抚宁县农牧水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