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建筑工程和测绘工程专业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01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34/2011-1009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改办的文件精神,为圆满完成2011年建筑工程和测绘工程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三)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两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4、对于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六年以上;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四年以上。

(四)凡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持有河北省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初级以上)。

二、报卷材料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报卷时,必须由本单位负责人事职改工作的专职人员报卷,需将申报人员卷内复印件与原件一并呈报,原件待审验后退回,一经查实有虚假信息及证件者,本单位连续3年停报职称评审。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初职评审工作,对申报人员的组卷材料要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做到公正推荐,及时申报,确保今年初职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职改办有关要求,评审时将综合考虑申报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限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排名,通过率原则上控制在85%以内。

(四)各申报单位需报送《秦皇岛市2011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情况登记表》1份,并下载使用《职称评审软件》,录入所有申报人员信息后,将数据导出上报我局。

(五)各申报单位负责送交推荐申报人员的《秦皇岛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测评推荐表》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粘贴在评审表第八页答辩栏中。

(六)申报人员组卷内容:

1、报卷封面;

2、卷内目录;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由技术员晋升助理工程师的须附任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表)复印件;

520082009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毕业证书复印件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8、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复印件;

9、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

10、发表论文、著作等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2、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13、个人公示报告。

三、报卷时间及地点

报卷时间:2011916日至2011923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卷地点:秦皇岛市城乡建设局人事科(西港路79号建设大厦1003房间),联系电话03353195061

四、评审费用

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局冀价行费字(200040号文件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用每人100元。

    为方便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报卷,此通知内容、相关表格及评审软件将同时发布在秦皇岛建设网(www.qhdjs.gov.cn),可随时上网查阅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