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4       发布机构:市交通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文号:秦交〔2011〕248号       索引号137/2011-162732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1年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值班工作,根据省市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制度。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带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值班人员要坚持在岗在位,不得撤离职守,严禁出现断岗、漏岗、脱岗等现象;要熟悉值班期间来文来电处理规程,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防止误事、漏件;确保值班室电话、传真等办公设备正常运行。
    二、认真安排部署值班工作。各级领导对国庆节期间值班工作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周密安排,轮流带班。要明确值班人员和责任,选派业务骨干值班,留足应急力量,确保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迅速上报、妥善处置,确保各级领导指示要求的迅速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节日期间离开秦皇岛市区,须向主管局领导请假,并保持通信畅通。
    三、严格执行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制度。节日期间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市局进行报告,并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进行处置。对迟报、漏报、瞒报、误报的紧急重大信息,影响事件处理或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逐级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抓好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工作。节前,各单位要组织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对客运场站、公路事故多发段、桥梁、施工现场及通信、车辆、水电、消防、保密、档案等重点部位和场所进行一次安全查检,排查隐患,堵塞漏洞。节日期间,值班和安保人员要加强对机关大院和重点部位的巡察,严防节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案件。
市局办公室要在节假日期间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督查,对值班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请各单位于9月28前将国庆节期间值班表报市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292023,3031567(传真)。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