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商务局关于注销部分驻秦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2 发布机构:市外事商务局(市投促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秦商〔2017〕79号 索引号167/2017-090617
各驻秦单位:
2017年我市开展的驻秦单位年检工作已经结束。依据《秦皇岛市驻秦单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部分驻秦单位撤销申请,经研究决定予以注销,其《外埠驻秦单位管理登记证》及驻秦单位公章、财务章同时作废。
注销驻秦单位名单如下:
1、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办事处(驻秦字第113号)
2、赤峰东城国家粮食储备库驻秦皇岛办事处(驻秦字第144
号)
3、北京华洋奎龙药业公司驻秦皇岛联络处(驻秦字第149号)
4、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办事处(驻秦字第210号)
5、大同煤矿集团煤炭运销朔州有限公司驻秦皇岛联络处(驻秦字第245号)
特此通知。
秦皇岛市商务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