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1-06-09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131/2011-150255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考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搞好我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发展老年福利事业,按照6月8日省政府召开的河北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考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按照省政府召开的河北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整合社会养老资源,推行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民政事业单位的整体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到“十二五”末,实现以光荣院、敬老院、福利院为基础的具备多院功能的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配套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体系,基本满足孤老优抚对象、五保对象、三无人员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任务目标
目前状况:我市农村共有需要政府财政供养的特殊保障对象2.44万人,其中,在乡优抚对象1.2万人,五保对象1.24万人。全市现有“三院合一”型民政事业服务中心4所(其中海港区、山海关区、抚宁县、卢龙县各一所),独立运行的光荣院5所,敬老院23所(县建县管10所,乡建乡管13所),正在建设的综合型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两所(昌黎县和青龙满族自治县各一所),全市总床位数5228张,已入住2098人,其中,优抚对象120人,五保对象1978人。
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市在集中供养能力方面明显不足,只有40%,按照全省供养能力达到70%以上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任务还很艰巨。
具体任务:(一)抚宁县天马湖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抓紧做好入住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按时入住;昌黎县黄金海岸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抓紧建设完工,年底前要具备入住条件。
(二)再新建5所“多位一体”综合型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每个中心床位数达到300—500张。市民政局直属管辖一所,青龙县一所,昌黎县一所,北戴河区一所,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所。
时限要求:5所新建的综合型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今年要全部开工, 2012年6月底前全部完工。各县区要按照任务目标抓紧谋划和实施,及时上报工程进展,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考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河北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会议要求,把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党委政府的重大任务,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各县区委、政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县区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抓好具体工作,市民政局对各县区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保障实施。
(二)严格程序,强化督导。本着对党、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加强建设投资管理,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采取挂牌督战、月汇报、季检查的方式,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按时完工。
(三)加大投入,落实资金。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以当地财政为主,上级补助为辅,也可采取社会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多渠道、多形式筹措。省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在资金上给予扶持,新建的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完工并经省民政厅验收合格后,省财政将给予每所300万元的补助。市财政也将酌情给予支持。
(四)配合协作、政策支持。各县区政府统一协调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光荣院、敬老院和扶持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建设的优惠政策。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提前介入,在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土地手续、项目审批等方面切实搞好服务。按规定减免营业、房产、土地使用税收,水、电、暖、燃气、管线(道)工程和用水、用电、用气(管道燃气)、取暖、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等费用,按居民收费标准或服务价格执行。
(五)强化管理,完善服务。一是健全完善管理体制。民政事业服务中心要实行一院多制,分区管理,确保光荣院老人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不降低,高于、重于、优于其他人员,并保证符合条件的随来随住。要将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全部纳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明确法人资格。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要落实人员编制,服务人员与保障对象的比例不能低于1:10.要选好配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主任(院长),充实配备专职服务人员;要通过岗前培训、岗位练兵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全面推进院办经济发展。实施“五个一”工程,即每个民政事业服务中心要建设“一个菜园子、一个养殖场、一座沼气池、一块粮田、一套太阳能”;确因自身条件限制无法实现“五个一”要求的,至少也要开垦一块菜地、养殖一栏牲畜、修建一座沼气池。四是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对象吃穿住医的服务要精细化、标准化,制定服务规范,健全服务标准,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