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商务局关于下发《加强对外埠肉品实施备案准入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09       发布机构:市外事商务局(市投促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秦商〔2011〕170号       索引号167/2011-145601

各县()商务局:

为进一步净化和规范我市肉品市场的流通秩序,形成公平、合理、有序的经营局面,有效遏制私屠滥宰肉品及不合格肉品在我市销售和强化对外埠肉品的备案准入监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市商务局《加强对外埠肉品实施备案准入监督管理的意见》下发给你们,此《意见》下发后,原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下发的《秦皇岛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外埠肉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意见》同时废止,请各县(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加强对外埠肉品实施备案准入监督管理的意见》

 

 

 

一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