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燕安里住宅小区(21-35栋)机动车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1-08-04 发布机构:null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秦价房字〔2011〕73号 索引号173/2011-10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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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燕安里(21-35栋)小区停车位停车服务费收费申请》收悉。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4]第5号)中第七条“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实地勘察和试行期成本测算,现将燕安里(21-35栋)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规划内地上定车定位机动车停车场(64个停车位)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每辆每月45元;
规划内半地下定车定位机动车停车场(309个停车位)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每辆每月55元。
以上收费标准为正式收费标准,自2011年8月15日起执行。请接此批复后15日内,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办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并在小区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
此复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