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秦皇国际公寓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1-09-06       发布机构:null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秦价房字〔2011〕85号       索引号173/2011-104353

 

秦皇岛秦皇物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皇国际公寓地下车库车位管理服务费的审批申请》和《关于秦皇国际公寓临时停车管理服务费的审批申请》收悉。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4]第5号)中第七条“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实地勘察和成本审核,现将秦皇国际公寓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批复如下:
一、地下定车定位机动车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每辆每月70元。
二、外来车辆临时停车管理服务计时收费标准:白天(早六时至二十二时)小车2元/辆小时,大车3元/辆小时,停车时间不足半小时不收费,超过一小时不足二小时加收1元,以此类推;夜间(二十二时至次日早时)加倍收费。24小时之内,小车收费最高10元,大车20元。
以上收费标准试行期一年,自2011年9月5日至2012年9月4日止,试行期满后,依据运行成本重新申报正式收费标准。
请接到批复文件后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和12358价格投诉电话。
此复
 
 
 
 
一一年九月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