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秦皇岛市艺新舞蹈学校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1-05-25 发布机构:null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秦价费字〔2011〕48号 索引号173/2011-160004
秦皇岛市艺新舞蹈学校:
你校《秦皇岛市艺新舞蹈学校关于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经实地考查和成本审核,参照本市同类学校收费标准,现将你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13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1200元/•学年。
此标准试行期一年,试行期自2011年9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试行期满后,依据运行成本,申报正式收费标准。
请接此批复后于十五日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办理《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并在学校显要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
此复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