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羊代宰加工费收费标准(试行)延期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1-07-05       发布机构:null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秦价费字〔2011〕66号       索引号173/2011-161832

 

秦皇岛市牧羊源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羊代宰加工收费标准转正式标准的申请 》收悉,目前羊屠宰量不足,生产经营处非正常状态,平均合理费用无法核定,现行收费标准双方尚能承受。经研究,你公司收取的羊代宰加工收费标准试行期延长一年,期满后重新申报收费标准。
此复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