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长城号”游船票价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1-06-23       发布机构:null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秦价旅字〔2011〕61号       索引号173/2011-141030

 

秦皇岛市海上游船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长城号”游船票价转为正式标准的请示》收悉。经核查,你公司经营的“长城号”游船船票价格试行状况良好,运营成本、管理费用稳定。经研究,现就“长城号”游船正式船票价格批复如下:
一、“长城号”游船船票价格每张50元。每航次时间不少于40分钟,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航线、时间、距离航行。
二、鉴于游船的特殊性,对特殊人群的船票优惠政策仍按你公司依照《秦皇岛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优惠办法》制定并经市物价局核准的优惠办法执行。
三、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船票价格和国家有关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优惠率不超过门票价格20%的规定,不得采取高额回扣等手段进行不正当价格竞争。
四、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要在售票处显要位置公示船票价格、优惠办法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
五、接到批复后15日内,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六、上述价格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此复
 
 
 
 
 
一一年六月二十三